8月10,深交所对新大正发出关注函,要求公司解释调整2021年和2022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原因和合理,并调查是否存在变相输送利益情况。目标管理系统这一举动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.
新大正在2021年推出了限制股票激励计划,并设定了2021年至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. 随后,公司又在2022年继续推出了2022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,该计划考核目标与2021年保持一致.
根据新大正解释,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等客观因素超预期影响,公司在克服困难后实现了稳定增长经营业绩,超额完成了2021年目标. 然而,2022年业绩与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。基于这种情况,原先设置2023年至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难以实现,无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. 因此,新大正决定对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。
调整前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公司在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00%、280%、360%,净利润分别增长150%、210%、280%. 调整后,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2022年为基数,要求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0%、50%、90%,净利润分别增长0%、30%、75%。目标管理系统新大正表示,调整后业绩考核目标仍具有,同时也具备成长和可达成,有利于激励对象积极和创造,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实质影响。
新大正是一家第三方物业企业,业务涵盖学校、航空、办公、商住等公建领域. 近两年来,公司业绩显示出疲态. 虽然2019年至2021年营收和净利润同比增幅逐年增长,但在2022年这两项数据出现下滑. 今年上半年,新大正营收实现正增长,但净利润已经出现负增长. 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了14.75亿元营业收入,同比增长18.00%,而净利润为0.86亿元,同比下降7.42%.
新大正业绩考核目标调整引发了深交所关注. 公司解释称调整是基于宏观经济形势等客观因素考虑,并表示调整后目标仍然具有和可达成. 然而,市场对新大正业绩表现持谨慎态度。未来,新大正需要继续努力提升业绩,以实现投资者和股东期望. .